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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加油站 “环保新规” 来了!关乎油气排放、在线监测… 这些变化必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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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081-2025)解读

一、标准制定背景与过程

随着河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加油站数量不断增加,其在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排放的油气成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为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推动行业绿色发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开展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081-2025)的制定工作。

标准起草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研了河北省加油站油气排放现状,参考了国内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和技术,充分征求了生态环境部门、加油站行业协会、企业等多方意见,并经过多次技术论证和修改完善,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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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发布与实施安排

(一)发布信息

该标准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标准编号为 DB13/6081-2025,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实施时间

标准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标准顺利执行,对不同类型加油站设置了相应的过渡期和要求。其中,新建加油站自实施之日起需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现有加油站中,年销售汽油量大于等于 3000 吨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加油站,应在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年销售汽油量大于等于 3000 吨的现有加油站,需在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安装与 ORVR 轻型汽车兼容的油气处理装置或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三、标准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现有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建成后的油气排放管理。规定了加油站在汽油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二)核心控制要求

1.油气回收系统要求

加油站需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方法,涵盖卸油、储存、加油全流程。卸油需安装油气回收系统,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卸油管出油口距罐底高度小于 200mm,并确保卸油过程系统密闭。

储油环节,所有影响密闭性的部件需保持密闭,泄漏浓度需满足限值要求,埋地油罐应采用电子式液位计进行密闭测量。

加油时,加油机应具备油气回收功能,采用真空辅助方式收集油气,加油枪需配套集气罩并紧密贴合油箱口,地下管线坡度、软管安全拉断阀等均有明确要求。

2.油气处理装置与在线监测系统

油气处理装置需具备参数监测、自动启停等功能,排气口高度、阻火器设置及运行状态均有严格规定,排放浓度限值根据加油站类型和时间分阶段执行,现有加油站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20g/m³,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10g/m³,新建加油站自实施之日起执行≤10g/m³。

在线监测系统需实时监测气液比、系统压力,具备数据存储、传输、预警报警功能。对于气液比异常情况(如非 ORVR 兼容型加油枪气液比超出 [0.90,1.30] 范围且超标次数超过 25% 等),系统需触发预警报警,连续预警 7 天则报警,且报警时需停止使用对应加油枪。同时,系统需对卸油区、加油区等重点区域进行视频监控,视频资料保存至少 3 个月。

3.排放限值

液阻限值:规定了不同通入氮气流量(18L/min、28L/min、38L/min)对应的最大压力限值,分别为 40Pa、90Pa、155Pa。

密闭性限值:根据储罐油气空间和受影响加油枪数,给出了详细的最小剩余压力限值表,如储罐油气空间为 1893L,受影响加油枪数 1-6 把时,最小剩余压力限值为 182Pa。

气液比限值:ORVR 兼容型加油枪非兼容模式气液比需在 [1.00,1.20] 范围内,兼容模式在 [0.00,0.50] 范围内;非 ORVR 兼容型加油枪气液比在 [1.00,1.20] 范围内。

其他限值: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检测值≤500μmol/mol,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无组织排放浓度≤4.0mg/m³。

4.监测与监督管理

加油站需依法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结果。液阻、密闭性、气液比等检测方法分别在附录 A-F 中详细规定,如液阻检测采用氮气充入法,密闭性检测通过加压至 500Pa 后监测压力衰减等。

执法机关需依据标准对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油气处理装置排放浓度等监测结果需符合标准限值,气液比不合格判定根据加油枪总数确定抽测基数和不合格枪数,如加油枪总数≤6 把时全检,≥1 把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

四、对执法机关的影响

(一)监管依据更加明确

标准的发布为执法机关提供了统一、详细的监管依据,明确了加油站各项排放指标和操作规范,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执法机关可依据标准对加油站的油气回收系统安装、运行情况,排放浓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加油站依法依规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二)监测与执法要求提升

标准对大气污染物监测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监测频次、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执法机关需加强对加油站自行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同时,标准规定了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和预警报警机制,执法机关可通过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掌握加油站排放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三)执法力度与责任加重

标准明确了企业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执法机关需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这要求执法机关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执法工作,切实维护环境质量安全。同时,执法机关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加油站行业的绿色发展。

五、对有关企业的影响

(一)环保投入增加

为满足标准要求,企业需对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油气处理装置等进行升级改造,增加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成本。例如,新建加油站需安装与 ORVR 系统兼容的油气处理装置或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现有加油站需根据销售规模和时间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兼容装置,这将导致企业短期内环保投入增加。

(二)运营管理要求提高

标准对加油站的运营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包括建立技术档案、制定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维护等。企业需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油气回收系统等设备正常运行。同时,企业需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公开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行业竞争力分化

达标排放的企业将获得更好的环境信誉和市场竞争力,而未能按时完成升级改造或排放超标的企业,可能面临执法机关的处罚、限制生产经营等风险,甚至被市场淘汰。这将促使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可持续方向发展,实现行业竞争力的重新分化。

六、总结

河北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081-2025)的制定、发布和实施,是河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该标准的实施将有效控制加油站油气排放,推动加油站行业绿色转型,同时为执法机关提供了有力的监管依据,对促进河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需充分认识标准实施的重要性,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标准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