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公告被称为“诉前公告”。诉前公告是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诉前公告并不等同于判决或者裁定,它仅是司法程序中的一个环节,说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未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或者经过磋商未达成一致,赔偿权利人又不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对此拟提起公益诉讼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