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维码
1.适用情形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2.风险表现 未对以下物品、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 3.风险内容 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4.避险方法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