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二维码
1.适用情形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2.风险表现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3.风险内容 (1)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2)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4.避险方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