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情形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2.风险表现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
3.风险内容
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4.避险方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