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法律风险识别与应对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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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情形

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

2.风险表现

未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3.风险内容

(1)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4)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4.避险方法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