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律师帮助解决环境处罚案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二维码
寻求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帮助解决环境处罚案件,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 (一)行政机关送达的文书资料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4.听证通知书 5.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果有接受行政机关调查、询问的相关资料以及行政机关的案源资料,也一并携带。 (二)企业的环保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及批复 排污许可证副本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环保文件 (三)证明不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轻微的证据资料 案件事实经过 陈述、申辩材料 其他证据材料 参加听证提交的所有材料 参加复议提交的所有材料 参加诉讼提交的所有材料 如果没有上述材料,就不用携带;如果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电子版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