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法律风险识别与应对

将自动监测采样探头放入盛有清水的塑料桶内,共罚75万,涉案人员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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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情况

2021年6月28日上午,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某县分局通过查看智能管控监控平台的视频监控系统,发现某县XX染织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处,有人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放入一塑料桶内,并向桶内注水。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某县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某县XX染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证实,2021年6月27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站员工担心因废水排放口出水水质不达标而受到公司处罚,擅自将自动监测采样探头放入盛有清水的塑料桶内,干扰正常采样、监测,持续时间长达10小时,导致自动监测数据明显失真。

2021年7月19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第(一)项,参照《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试行)》,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处罚款25万元。2021年7月2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遂立案侦查。2022年1月28日,高阳县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对高阳县宏业染织有限公司判处罚金50万元,对2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七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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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规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违法行为

本案中XX染织有限公司的违法方式为替换水样法,就是用达标水样替代未达标的实际排放水样,与此相同的违法方式还包括以下几种:

(一)清水稀释法:通过清水大量稀释废水或试剂,制造出污染物浓度达标的虚假排放表象。例如,某些企业在排放污水前,私自接入大量清水管道,将高浓度污水与清水混合后再排放,导致监测数据显示污染物浓度看似在标准范围内。

(二)停运设施法:企业擅自停止自动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致使自动监测数据长时间保持恒值不变,无法如实反映污染物的真实排放情况。例如,某企业将生产状态标记为停产,自动监控设备状态标记为监测设备停运,实则是正常生产。

(三)篡改数据法:通过人为修改自动监测设备的参数或数据,伪造出符合排放标准的假象。例如,某造纸厂技术人员私自进入自动监测系统后台,修改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等污染物的监测数据,将原本超标的数据篡改为达标数据。

(四)伪造数据法:人为蓄意编造完全虚假的监测数据,以欺骗环境监管部门。例如,某些小型加工厂根本没有正常运行的污染物监测设备,却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伪造的监测数据报表,声称其排放达标。

(五)绕过监测法:故意将污染物排放路径改变,使其绕过自动监测设备直接排入环境,从而逃避监测与监管。例如,一家金属冶炼企业在废气排放管道上设置旁路,将部分未经处理的高浓度废气通过旁路直接排放到大气中,避开了安装在主排放管道上的自动监测设备。

(六)校高标样法:通过人为校准高浓度标样来改变校准曲线,从而使自动监测数据产生偏差并失真,误导环境监管部门对企业排污状况的判断,这种手段隐蔽性较强。例如,某电镀企业在进行自动监测设备校准过程中,使用远高于正常范围的高浓度标准样品进行校准,使得设备在后续监测中对电镀废水里的重金属离子浓度测量值远低于实际值。

(七)加装器件法:在自动监测设备内部私自加装特殊器件,以此改变污染物排放流量的监测数据,造成数据失真,以掩盖真实的排污量。例如,某石油化工企业在其污水排放流量监测设备上加装了一个限流装置,使得监测到的污水流量远低于实际排放量。